准毕业生提前“抢房” 旺季未到厦门房租先涨一成
“二房东”提早抢租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节后房屋租赁市场提前升温,一方面是不少准毕业生开始提早“抢房”。“春节前一个月,我就接待了十几拨大学生。节后才上班,竟也有一些大学生来找房子,昨天一天就出租了5套。”高鹏房产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学毕业生提前“抢房”,可能与当地小户型房源愈加稀缺有关。 麦田房产经纪人小胡告诉记者,春节前一段时间,不少租客都会退房,因此空房源比较多。为此,一些“二房东”瞄准较好的地段,提早抢租下多套房源,“囤积”之后再用于节后加价出租。 住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附近的张阿姨告诉记者,她丈夫平时在诚毅学院当保安,月收入不到2000元,她原本闲在家中,后来听老乡介绍,也当起“二房东”。“去年承租了20多个房间,每个房间转租后赚取120元的差价,一个月就能赚2400多元。” 据悉,不少“二房东”为租出更好的价格,还会故意将之“豪装”,或在出租前翻新,再淘些便宜的二手家具“装点门面”,这样一来,租金就会比普通房子贵出好几百元。 与“二房东”签约要谨慎 租赁旺季提前到来,让不少租客“心慌慌”。然而,对于租房者而言,眼下“二房东”频频增多,也增加了其租住风险。 厦门房产中介协会副会长傅强表示,租房者可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另外,还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看是否限制转租,如果没有限制,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此外,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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