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规范医疗价格? 这位负责人说,为便于群众辨识和监督,各地今年6月底将集中公布仍由政府定价的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都是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放开价格水平的同时,政府将加强监管,既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也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其价格行为,防止滥用定价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为此,各地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约束价格行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保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为监管,严控不合理处方及诊疗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这位负责人说,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调查并依法严肃查处。 声 音 2009年以来最有力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朱恒鹏:“这是2009年启动新医改以来破除以药养医体制最为有力的政策,对公立医院改革和社会资本办医具有实质性推进作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原则,为医改蹚过深水区提供了多层次的推力。” 我们不想变成贵族医院 厦门长庚医院总执行长刘智纲:“一定程度上讲,新政策可以让民营医院开发更多的服务项目,提供更好的、更高端的服务,这是一个机遇。但长庚医院不会因为这项政策出台就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大幅调整。我们不想变成为少数人服务的贵族医院。作为一个提供24小时服务的医院,我们把更大的力量放在如何为一般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上。” 链 接 厦物价局:尚未接收文件 东南网4月10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对于国家发改委发出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昨日厦门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他们还没接收到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但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他们在接收到通知以后,物价部门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厦门的非公立医院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在上述通知下发前,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但价格自主决定;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在项目和价格方面,都要执行国家统一的规范。 不过在这一次调整之后,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也可以自主定价了。而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旧要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但却拥有自主定价。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虽然非公立医疗机构拥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非公立医院就可以任意定价。这些医院同样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定价机制,一天一个价是不允许的,同时相应的定价要向公众公示,明码标价。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接下来物价部门的角色也将发生转变,将加强对非公立医院价格定制、收费方式等的监督和检查,打击随意定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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