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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案 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2014-05-07 10:27  房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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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

据介绍,2012年至今,厦门市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共查处非法传销违法案件173起,捣毁传销窝点5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6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人。

为从源头上铲除传销团伙的生存土壤,截至目前,通过清查整治工作,海沧公安分局共清查涉嫌传销出租屋2557户,签订《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215份,签订《拒绝传销责任书》1367份,驱离涉嫌传销人员796人,处罚流动人口412人。

警方表示,接下来将在海沧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清理力度,教育引导常住居民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打击传销,督导出租屋主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传销四大谎言

谎言1 光鲜宝马?

在传销团伙的底层会员眼里,开着一辆红色宝马的“经理”饶某兰很威风。饶某兰说,她是当上“老总”之后赚钱买的。

实际上,警方调查发现,饶某兰的宝马车,并不是一次性付款,只付了首付。而且,首付也是“男友”艾某林出的钱。

谎言2 岛内豪宅?

面对每个新来的会员,饶某兰等人会称,因为当上“老总”,他们都搬到岛内住豪宅了,只要对方肯努力,终有一天可以赚到1040万元。

实际上,饶某兰和另2个做传销的亲姐妹一起,租住在一处简陋的三居室里。民警冲击时看到,客厅只有廉价的沙发、茶几和餐桌,桌上的电视还是笨重的老式电视。

谎言3 警察不抓?

对于一些被警察约谈后又回来的人,传销团伙会包装成“你看,我们不违法,警察都不抓”。

实际上,对传销行为的处罚,是工商与公安联合执法的。警方解释说,一般下线成员属于工商处罚范围,交由工商处罚;而有组织行为,触及刑法的,公安将严惩。

艾某林等人曾无数次用这个谎言骗过别人,而事实则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艾某林、阳某君等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谎言4 严格自律?

传销团伙,采取的是“家庭式”管理。每个家庭八九名成员不等,家庭由一名家长进行管理监控,内部人员之间按上下线严格实行单线联系,日常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不得打听本“家庭”之外其他成员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甚至规定不得看电视,不得打牌、饮酒,严禁在公司内外谈情说爱及其他不自律行为等。违反规定的轻则罚款,重则开除出“组织”。

实际上,团伙最大的头目艾某林和骨干之一饶某兰,就是情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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