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朋友配合作伪证,也一起被提起公诉 厦门晚报讯(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李太贵 纪小菊)超速行驶撞死人,老父护犊心切,竟然主动顶包。儿子良心发现后,跑去自首。近日,同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李明提起公诉,以包庇罪对李父及做虚假陈述的陈三和王四(化名)等人提起公诉。 2013年8月31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明开车带着朋友陈三、王四,从翔安往同安方向行驶,路过同安双溪大桥时,撞上了张某驾驶的助力车,当时,助力车上还有乘客张某武和黄某,“事发时一声巨响,我从后座弹了起来,车子停下后,我下车发现我们的车撞上一辆助力车,旁边地上躺了3个人。”王四回忆说。 李明一行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李明说,当时他心里很害怕,又没钱,就让两个朋友在医院先看着,他先回去弄钱。 李明的父亲(以下简称李父)说,他得知消息时,已经是晚上12点了,“听说死一个人了,另两人在抢救,我一听慌了,撞死人是要坐牢的,儿子还有个4岁的儿子,老婆又没有工作,他要是坐牢了,家怎么办?”李父决定顶替大儿子。于是,他对陈三和王四说要顶替儿子,如果有警察问他们两个,就说是他开的。 李明说:“隔天天亮后,我要去交警那里做笔录,我弟说老爸交待我不要去,所有事情他都要扛着,还说如果我被抓去判刑,我们一家都完了。” 李明说:“我本想去投案,但我爸说如果我去,他就去死,我就不敢去了。”不过,2013年9月3日下午,李明良心发现,很难过,于是背着家人偷偷去投案自首了。 同安交警部门调查得知,李父在得知儿子交通肇事并造成一名伤者死亡后,决定顶替儿子,并要求另外同车朋友做虚假证词,直到李明自首,真相才浮出水面。经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明驾车超速行驶,时速达75.9公里,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且逃逸,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李明自首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父和作伪证的两人也先后自动到案接受调查。 目前,李家已经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付清赔偿款62.6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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