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珺)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我省将完成京台高速和沈海高速60个(30对、上下行)服务区点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我省计划在近两年内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正加大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相关配套政策已出台。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意见,全省各级政府要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其中城市新建小区和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电设施。 明年,福建电力公司计划投入9900万元,完成京台和沈海两条高速60个(30个、上下行)服务区点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沈海高速涉及宁德(4个)、福州(3个)、莆田(2个)、泉州(3个)、厦门(2个)、漳州(4个)六地18个服务区。京台高速涉及三明(2个)、南平(7个)、福州(3个)三地12个服务区。 |
相关阅读:
- [ 10-08]国庆期间沈海高速厦门段车流达85万辆次 最高峰在2日
- [ 10-03]国庆黄金周首日 厦门高速车流环比上升五成
- [ 09-26]厦门:小型客车上高速 国庆将免收通行费
- [ 09-19]厦门高速路惊现奇葩改装货车 前面睡人后面装鸡
- [ 09-10]厦门:小车高速上“发火” 车身几近燃烧殆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