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下调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减半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工会经费征收比例……厦门出台的《关于实施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地税部门获悉,《通知》包含的四项减负政策,预计可为厦门企业减负逾10亿元。 厦门养老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住宿业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均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按照《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厦门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14%调整为13%。据地税部门测算,该项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6亿元。 《通知》要求,对2015年度(费款所属期为2014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地税部门表示,该项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 对工会经费征收比例,《通知》明确,对缴费单位上缴比例由原来工资总额2%的40%调减为20%,即由单位工资总额的0.8%调减为0.4%,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据测算,此项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3亿多元。 此外,《通知》还要求对厦门住宿业价格调节基金减负,将原来企业每半年累计缴费超过10万元部分返还调整为一年累计缴交1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返还,执行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地税部门表示,此项政策降低减负门槛,也将使受益面更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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