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利好 入园企业有丰厚租金补助 根据优惠政策,一方面,文创园鼓励业主和运营商不做“二房东”,对改造项目的投资方按原产权建筑面积给100元/㎡补助,并对所产生的区级房屋税费给予100%奖励。同时,对于配套公共服务项目,自建成使用起,每月提供20元/㎡的补助。 对符合园区政策的入园企业,给予每月20元/㎡的租金补助,同时,年度纳税总额达20万元以上的,每年都将给予高额税收奖励。 为鼓励企业创优,经认定的园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金额较往年翻番,同时,首次给予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人才方面,作为园区品牌向导的文创大师、园区国家级文创大师、行业领军所创的工作室或企业将获租金和个税补助。对国家级闽台文化产业园建设或厦门行业发展有重大提升的重大项目、产业活动,将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扶持。 此次利好政策,还重制了申报及兑现机制,实行集中申报、湖里街道初审、文创领导小组审批的“即批准即兑现”,相关补贴和奖励“按年度兑现”,以及“一企一策”方式“按约定兑现”。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将以文创园为试点,对园区改造和入园企业进行贷款扶持,并研究推行金融创新,引进担保机构,设立风险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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