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厦门明日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 12月2日上午,厦门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举行厦门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活动由厦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厦门保监局、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主办,由市保险协会、广电集团节目中心、海西晨报、厦门晚报、腾讯大闽网协办,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交通广播承办。 此外,市教育局将于明日开展“交通安全校园剧”决赛,厦门各区也将结合主题,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翔安区体育场,学生们将和热心人士一道奉上一台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集美区的万达广场、新华都广场等多个人流聚集处,市民朋友可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知多少”的现场问答;在思明区育秀广场,将发出关爱中老年交通安全的倡议;在海沧东孚镇商业街广场,企业负责人代表将宣读《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摩托车驾驶员列队,发放安全头盔;在同安区同新路榕树下,将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在湖里区,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将利用短信、公众微信平台,向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发送主题宣传。 据了解,为配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截至目前,厦门已部署开展了“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志愿服务我参与”、“文明交通我践行”、“安全行车我承诺”、“平安交通进校园”等10项系列活动。 【链接】 12月2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始于2012年,选择12月2日这一天,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122”从1994年开始便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二是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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