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尤冰宁)被外派到加蓬国工作,阿生(化名)却死于疟疾。保险公司认为这不算“意外死亡”,拒绝理赔。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提起上诉。近日经市中院调解,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赔付50万元。 因疟疾而死亡,到底算不算意外事故呢?一审法院认为,疟疾是被按蚊叮咬而感染疟原虫引起的传染病。阿生死于疟疾属于因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经二审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赔付部分保险金。法官特别提醒,公司为外派员工投保的本意是增加人身保障,若想保障因意外疾病产生的风险,可投保其他险种。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注意事先说明各险种之间的差异及承保风险,以免今后再起类似纷争。 【法官说法】 疟疾本身是一种疾病,但像阿生这样因被按蚊叮咬而感染疟疾致死的情形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被按蚊叮咬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该事件直接致人感染疟疾死亡,应当认定为意外伤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非洲工作被按蚊叮咬,并非不可预见。被按蚊叮咬本身并不一定会感染疟疾,从发病到死亡均与个体的身体差异有关。因此,被按蚊叮咬不属于意外伤害。本案当事人双方分歧较大,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方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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