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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查处违规问题149起

2014-12-25 09:49:2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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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车入库情况成为市民政局规范公车管理的一项制度。(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群众接受问卷调查。(本报记者 王火炎摄)

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志国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吴志国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及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的问题。2014年9月,厦门公交集团纪委给予吴志国党内警告处分。

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姚扁明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10月份以来,姚扁明多次驾驶思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公务用车送其儿子、儿媳上班。2014年11月,思明区纪委给予姚扁明党内警告处分。

集美区教育局调研员、副局长陈晓辉,副调研员、教育科科长张旭扬收受节礼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陈晓辉、张旭扬分别数次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及礼券、礼物等。2014年6月,集美区纪委分别给予陈晓辉、张旭扬党内警告处分。

同安区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建文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5月19日晚,许建文与朋友在同安区一餐馆聚餐后,让单位司机驾驶公车送其回家。2014年8月,同安区纪委给予许建文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是,有的单位压力传导不足,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

市纪委指出,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上率下、以上督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做到令行禁止,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全面推进法治厦门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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