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福建省春运期间占用应急通道按照最高限额处罚

2015-02-04 12:23:46杨文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驾驶员在高速路上擅自占用应急通道,是一种最可憎也是最缺德的行为。昨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随着2015年春运今日开始,省交警总队下达严厉警告令,凡在春运期间,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通道,将对其处以最高限额的扣分、罚款。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为期40天,我省公路客运流量预计将达8465万人次,学生流、务工返乡流、探亲流、自驾流叠加,人员流动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均给全省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介绍,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工作,我省公安交警部门提前部署,强化路面管控,严把重要关口,严防严控交通事故,严查严处“五类十项”重点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傅仰余通过媒体严厉警告,在春运期间,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通道,将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最高限额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