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3·15”前夕,本报携手市消保委征集消费维权案例。截至3月15日,已征集到数百起消费纠纷案例,涉及房产、汽车、鞋帽、日用品等多方面。 前来求助的消费者中,年龄最小的是一名高中生,她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一双鞋,对方发货出现错误,却不肯换货,希望记者帮忙维权。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进行的交易,一旦被侵权,权益可能很难得到保障。 投诉 在微信朋友圈买鞋 商家不让用“后悔权” 朱同学拨打本报市民热线说,她是一名中学生,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一双鞋,但对方送过来的鞋和图片对比有色差。她要换一款,对方问了厂家后说,可以换。于是她补了40元的差价,以及来回换货的20元邮费。 再次收到鞋后,朱同学发现,这次寄过来的鞋没有色差,但店家发错了,对比她之前看到的图片,鞋上多了一条红杠,她不喜欢。她就跟对方说,要不再换一款,要不就退款。对方去问厂家,但厂家说不能再换了。她的鞋就没换成,至今仍放在家里,她也没心情穿。 尽管“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收货后可以“七天内无条件退货”,也就是网购商品的消费者拥有“后悔权”。然而,由于是微信朋友圈交易,商家一“任性”,朱同学就没辙了。 “这双鞋,是我自己攒了好久的钱才买的。”朱同学说,最初买的那双鞋原价是285元,后面换的这双鞋价格是325元,正因为是自己攒钱买的,她格外在意样式。 |
相关阅读:
- [ 03-16]#315观察#微信骗局影响移动消费者信心
- [ 03-12]在线选座行业再升级,微信电影票开启 “大”时代
- [ 02-21]微信派发红包 福建排全国第六位仅次于广东
- [ 02-10]山香速播助力福建政务微信:指尖上的亲民对话
- [ 01-30]P2P可以向微信朋友圈广告学什么?
- [ 01-26]厦门国税微信号今年将有新功能 智能客服24小时在线
- [ 01-19]一品威客创建“微信上的商学院” 成国内首家
- [ 01-08]微信代运营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微信托管公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