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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点 开展深入纠正"四风"检查

2015-04-30 10:06:13薄洁 王火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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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在查看发票开具情况。

厦门日报讯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点,狠刹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持续加大“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力度。28日,市纪委监察局再次组织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产局及各区纪检监察机关,兵分多路对岛内外的餐饮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单位内部食堂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检查发现,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个别疑似线索。

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深入核查,确属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并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蔡塘大排档、五缘湾王家大院

18:40,正是用餐高峰期,蔡塘大排档的停车场停了不少车辆。检查人员对这些车辆进行排查,发现了两辆疑似公车(闽DC***3、闽D***61),立即进行现场拍照。后经核实,这两辆车均为私家车。检查人员随后查询了该大排档的发票系统,发现有3笔消费涉及机关、企业和社区,其中一个单位4月23日一次性开出了大额餐费发票。

19:30左右,检查人员来到位于五缘湾的王家大院,首先对该餐饮场所周边的停车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随后,检查人员检查了王家大院的相关消费记录,未发现公款吃喝的线索。

海沧延奎小学、海沧实验中学、海沧渔人码头大排档等

17:00左右,正值小学的放学时间,检查人员来到海沧延奎小学,检查是否有公车接送孩子的现象。检查人员对学校周边的停车场、沿途道路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公车踪迹。在海沧实验中学、外国语附属中学等学校周边,检查人员也未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

在海沧渔人码头大排档,检查人员调阅了近段时间的订桌记录,未发现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餐记录。

集美灌口镇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杏东路亚珠大酒楼

17:35,检查人员突击检查了灌口镇政府的食堂。该食堂位于镇政府二楼,检查人员来到时,食堂内只有零星的几人在就餐。检查人员了解到,这些就餐人员均为镇政府的值班人员。检查人员还对当日食堂菜式进行了查看,均为常规菜式。随后,检查人员还对杏滨街道办事处的食堂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杏东路亚珠大酒楼附近,有不少餐饮娱乐场所,检查人员对这些场所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进行检查。在亚珠大酒楼附近的停车场,检查人员发现了两辆疑似公车(闽DA**58、闽D***93),立即进行了记录。经核实,这两辆车系某区属国有企业用于接送客户看房的专车,该企业所属经营部的办公地点与酒楼在同一栋楼,因此,车辆停放在该停车场。

翔安大嶝街道办事处食堂及周边大排档、新店镇政府

17时许,检查人员来到大嶝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堂内无人员就餐,也未发现违规情况。检查人员来到新店镇政府食堂检查,也只有值班人员在此就餐。

在金门湾酒店,检查人员检查了酒店停车场,未发现公车;检查人员还对酒店餐厅进行了检查,也未发现公款吃喝的现象。随后,检查人员还对大嶝的一些大排档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的现象。

同安新民镇政府、 洪塘镇政府

17:30,检查人员到达同安新民镇政府时,食堂内无人就餐,未发现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随后,检查人员赶往洪塘镇政府,一楼食堂有几名人员在吃饭,检查人员对就餐人员信息进行了核查,确认均为该镇政府当日的值班人员。

【举报】

发现涉嫌违纪行为 多种方式可举报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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