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湖法宣)胡某和朱某是一家工程公司的员工,公司因业务需要,让他们给其他员工申领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办理通行证需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胡某和朱某为了省事,竟动起伪造材料的念头。 于是,两人找人伪造了全国各地公安派出所的印章共计12枚,其中有两个根本不存在的派出所:“武宁县公安局罗溪派出所”和“苍溪县公安局土里派出所”。 今年1月13日,朱某拿着这些用假印章伪造的证明去机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通行证,结果被当场识破。民警将其抓获后,在他们办公室搜出了3枚假印章,胡某也很快归案。湖里区法院日前审理了此案,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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