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企业再不"晒"年报将入"黑名单" 信用污点将留终身

2015-05-21 11:42:40吴雪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曾庆光 郑倩 姚洁)距离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截止日期仅剩40天了!工商部门提醒,各商事主体要抓紧时间按照规定公示,否则将被载入异常名录,影响经营单位发展。

厦门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年报公示制度全面取代了原先的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省去了在工商登记窗口取号、排队等繁琐的年检验照程序。但记者昨日了解到,全市商事主体最为集中的思明区,今年参加年报的商事主体应有88036户,目前完成年报的仅20054户,占比不到30%。其中,已年报的企业为10605户,个体工商户9449户。

如何进行年报?

登网上公示平台了解

省去了到窗口取号、排队的繁琐年检程序,为何大部分商事主体仍不积极?思明区工商局进行座谈走访发现,一部分经营者表示不了解年报的相关规定,对具体操作方式不清楚;部分经营者还不适应将自己的信息透明化,或是存有侥幸心理,抱着观望等待的态度。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不清楚如何年报的商事主体,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年度报告公示入口”进入,按照页面左下方的“操作手册”完成。无法独立公示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到辖区工商所,由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指导。

“近日不少公司因为商事主体无法自动绑定的问题,导致不能进行年报。”工商人员说,遇到这一情况,可在年报公示系统的用户信息中检查联络人姓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是否与工商登记的“备案联络人”一致,需要符合以上3个条件,商事主体才会自动绑定成功。同时,工商人员提醒,去年在年报公示系统里注册过的商事主体可直接登录,忘记用户名的可到窗口询问,再通过用户名自行在年报公示系统上找回密码。

不年报有何影响?

信用“污点”将留终身

逾期未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将受到哪些影响?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不按期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将从商事登记薄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而未如实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核实后按照规定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工商人员说,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相关违法信息将一并向社会公示,即使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消失,企业移出“黑名单”,不良记录也无法消除,在银行信贷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行业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影响。记者昨日从思明工商了解到,自商改以来,已有12661户商事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

此外,据工商部门对企业组织的抽查情况来看,有些企业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假地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留下的联系电话根本打不通。希望这些企业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避免由此造成的麻烦。

提醒

●谁应公示年报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4年12月31日)在厦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商事主体(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各类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境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公示其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的商事主体,自下一年度起公示年度报告。

●什么时候公示?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商事主体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其上一年年度报告。

●公示内容有哪些?

厦门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包括投资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登记及备案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个体工商户仅需公示登记及备案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商事主体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也应当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