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一公司被查出假发票补税14.9万 25张假票来自合作方

2015-05-31 07:16  陈泥 陈小丹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漫画来源/网络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小丹)按税法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应以其收取的全部旅游费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扣除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最终应缴多少营业税,因此往往暗藏“猫腻”。

近日,厦门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就因在运输费中掺杂使用金额近300万元的25张假发票,涉嫌虚假抵扣营业额偷税。最终,该公司被市地税稽查局查补营业税14.9万元,假发票的供票人也因虚开发票罪而获刑。

举报线索

牵出一起假发票案

原来,市地税稽查局接到举报线索,称厦门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用假发票抵扣营业额偷税。稽查人员展开突击检查,提取该公司2011年至2012年度的账簿等资料进行审核,发现该公司2011年的运输费用中有13份假发票,金额达136.09万元,2012年度的运输费用中也有12份假发票,金额为131.7万元。

稽查人员经调查后认定,该公司存在问题凭证,这部分假发票金额不得抵扣营业额。按规定,该公司须补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14.9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