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端午节将至,日前,厦门市纪委专题通报了四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在通报中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对照检查。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干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市委反腐办“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尤其要重点防范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及各种节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违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问题。 四起典型问题 1 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闫基义 收受礼金被免职 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闫基义在任厦门海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和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被免去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市环保局翔安分局环境保护科科长徐汉清 收受购物卡、现金被处分 市环保局翔安分局环境保护科科长徐汉清在任翔安分局综合管理科科长期间,在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现金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主任科员罗云富 收受购物卡、礼品被处分 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主任科员罗云富在任环境影响评价处、自然生态保护处主任科员期间,在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礼品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督查科科长方汉阳 收受购物卡被处分 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督查科科长方汉阳在借调到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固体废物管理处工作期间,在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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