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审批减少近千项 厦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精简下放。厦门原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177项,2011年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束后,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39项。2012年启动第五轮审改,2014年厦门推进第六轮审批制度改革,共推动下放市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141项(子项),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154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97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2014年以来,厦门部署推动“多规合一”改革,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改革后,从项目建议书至施工许可核发,总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80个工作日缩短至49个工作日,前期工作总时限压缩了1/3以上。 今年,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正式挂牌,自贸试验区内的改革也大刀阔斧地推进。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率先在全国实现商事登记“一照一码”模式,至5月6日,新设立企业806家(其中金融企业33家),注册资本金86.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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