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在中介门店看上一套房源,中介称房产没问题,看房人正想入手,不料一查发现这套房屋竟已被法院查封。“这样的房屋也敢拿出来卖?难道是诈骗?”昨日,市民叶女士向本报读者热线反映此事。 【遭遇】 二手房已被查封 中介还带人看房 叶女士最近想买一套二手房。近日,她来到丹厦房产仙阁里店,中介给她介绍了松柏华庭小区的一套房源。随后,叶女士跟着一名姓刑的中介到现场看房。“看完后,我对这套房屋很满意,中介一再声称,这套房屋产权清晰,没任何问题。”叶女士说,看完房后,她多留了个心眼,托在房管部门上班的朋友查询,结果发现这套房屋竟被法院查封了。“如果我签了购房合同,就有可能陷入债务纠纷,惹来一系列麻烦。”叶女士说,所幸她及时和中介停止合作,未造成财产损失。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丹厦房产仙阁里店。当事中介刑先生一开始否认房源有问题,说业主把这套房屋委托出售时,他已审核过了,不存在被查封的问题,“叶女士可能是误会了。”不过,半小时后,记者再次见到他时,他改变了说法。他说刚才跟房东通过电话,房东称因没按时还银行按揭,房屋被查封,“这事房东可以解决,等解封后,房子照样可以卖。” 记者问他为何没及时发现,他说,三个多月前,这套房屋是正常的,被查封是近期发生的事,他也不知情。对于这套房屋在被查封状态下能否继续挂出来销售,他不置可否。 【说法】 中介应审查房源 如实告知购房者 房产中介在发布房源时,是否应该弄清楚房屋的权属状况,并如实告知买房人?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郭忠宗认为,这是中介应尽的义务。根据《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查看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房屋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此外,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超过3个月没还,银行可能就会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以保全财产,被法院查封的房产,是不能挂出来销售的。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也表示,中介负有对房源合理审查的义务,如因中介提供的虚假房源信息造成买房人损失,中介要承担责任。 【提醒】 买房时留心眼 先查房源信息 普通买房人在买房前,如果对房屋权属状况有疑问,该如何查询? 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表示,非房屋产权所有人,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所要查询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岛内的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岛外的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不过,只能查询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等状态,至于更详细的信息,需要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场,才能查询。 【链接】 厦门全面推广 房源信息编码 不少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以此吸引客户。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1月20日起,厦门试行存量房(即二手房)房源信息编码制度。从7月1日起,厦门全面推行房源信息编码工作。 房源信息编码,是指业主或取得存量房网上签约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厦门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查档确权所产生的一组编码。一个产权证号对应着一个房源信息编码,虚假、过期、被查封的房产,其产权证号是无法产生房源信息编码的。 买房人在“厦门网上房地产”(http://www.xmjydj.com)的存量房栏目,输入个人房源信息编码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查询该房源信息是否真实存在,以及该时点有无限制交易情况。目前,并非所有二手房源都有二维码,这项制度仍在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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