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今后,因各类违法犯罪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被决定监外执行的在厦台籍罪犯,将实行统一监管矫正。昨日下午,厦门市涉台社区矫正中心挂牌成立,在全国率先启动台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监管试点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为市涉台社区矫正中心揭牌。他强调,要不断探索完善我市涉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打造涉台社区矫正工作的“厦门模式”。 开展台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监管——厦门是全国首个开展这项试点的城市。这是厦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推进法治厦门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回应两岸民众对涉台司法关切和期待的一项务实行动,标志着我市已率先成为全国惟一一个具备涉台审判、涉台检察、涉台司法调解、涉台社区矫正等“一条龙”的涉台司法服务的城市。 近年来,在厦触犯大陆刑法的台籍被告人日益增多,解决台籍被告人缓刑适用难问题呼声强烈。台籍被告人缓刑适用问题,既关系司法的公平正义,又涉及两岸关系发展问题。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决定在海沧区司法局嵩屿司法所试点我市台籍社区服刑人员统一监管工作,对应市、区两级法院涉台案件由海沧区法院涉台法庭集中审理的做法。同时,在海沧社区矫正中心加挂厦门市涉台社区矫正中心牌子,作为对台籍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工作平台。 涉台社区矫正中心的成立,有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情况的发生,既维护了司法公平公正,又让更多符合悔罪的台籍被告人感受到大陆司法的温情,对促进两岸进一步深入交流,增进两岸理解互谅有着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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