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集法宣)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儿,可有时候也是件糟心事儿。阿杰就遇上了一件麻烦事———交了部分购房款后,因前房东身陷经济纠纷,房屋遭查封。遇上这样的倒霉事,购房者该怎么办? 交购房款后 才知房子已被查封 看了几回阿强家的房子,阿杰是越看越满意。几经商谈,阿杰决定买下这套位于集美的房子。 2014年6月,阿杰和阿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阿杰购买阿强名下位于集美的二手房一套。合同签订当天,阿杰向阿强支付了10万元定金。此后,阿杰断断续续又支付了75万元,按揭支付了4万元。此后,双方办理了全权委托公证,由阿杰自行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后的一个月,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钱都付了,房子却被封了,阿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经了解,阿杰获悉,因为阿强与他人的债务纠纷,房子被外地法院依法查封。查封期限为2年,这2年内,该房不得办理过户手续。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状况,阿杰一边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一方面向查封法院申请了执行异议,但终被驳回。在此期间,阿杰一再督促阿强解除查封,可无奈阿强自身经济困难,无力处理自己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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