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开元街道两干部涉公款旅游 被纪委通报
2015-10-21 09:12:2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0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厦门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通报了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经理于飞闽公车私用问题。国庆期间,纪委接群众举报后查实,2015年10月2日,于飞闽在值班后驾驶公车接送孩子。2015年10月8日,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免去于飞闽建设事业部经理职务,责成其补缴公车使用费500元;此外,市国资纪工委责成特房集团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翁志铃进行约谈,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此外,思明区开元街道党工委书记史春玲、办事处主任王国强公款旅游问题也被纪委通报。 据查,2014年8月6日至10日,9月22日至26日,史春玲、王国强分别带队赴外地招商,其间借机参观游览当地景区,并将产生的费用人民币3570元、3949元分别以包车费、餐费的名义在街道和街道下属企业报销。为此,2015年9月7日,思明区纪委分别给予史春玲、王国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
相关阅读:
- [ 10-20]外出调研时公款旅游 福安3名干部被立案调查
- [ 10-20]平潭:查摆“六多六少”问题 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外出调研时公款旅游 福安3名干部被立案调查
- [ 10-20]外出调研时公款旅游 福安3名干部被立案调查
- [ 10-12]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漳州教育系统7人被处分|龙海市多名干部借机"搭车"公款旅游
- [ 10-12]龙海市多名干部借机“搭车”公款旅游
- [ 09-26]福州晋安城管执法局四中队队长陈少非公款旅游被通报
- [ 09-24]福州晋安一城管中队长公款旅游 以差旅费在街道报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