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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套保障性租赁房今起申请 首次实行按批次摇号

2015-10-22 07:29:30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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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岛内房源

仅向岛内居民开放申请

记者了解到,本批岛内房源仅向岛内居民开放申请。市住房保障办解释,这是由于上述岛内房源均为现房,为近期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社会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结束后的剩余房源,房源较为紧缺,所以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而岛外房源则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

另外,保障性租赁房今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也公布了,意向登记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22日,提供房源约2000套,均为岛外房源。第一批没有分配到房源的市民,届时可以参加第二批的意向登记,申请岛外租赁房。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后,保障性租赁房都将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已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通过摇号产生,仅在本批次有效,不能跨批次使用。

申请流程

今后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流程都将分五步走:

第一步:意向登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

第二步:摇号。意向登记结束后,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摇号结果通过《厦门日报》、市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三步:申请受理。确定“入围”的市民,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第四步:审核公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每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区、市级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将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查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每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

第五步:分配。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每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市民就可以正式选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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