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不动产登记局是干什么的? 终结“多头登记”,一个窗口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查询 不动产登记局究竟是干什么的?要解答这个问题,就得从“整合”这个词说起——不动产登记局,是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的“产物”。1997年,厦门就已对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实现“两证合一”统一登记,而这一次整合,又将原来分散在市市政园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的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统一划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内设的厦门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其中,市农业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也将在过渡期满后划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宏观层面,厦门不动产登记局几乎“包揽”了所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包括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除了承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外,不动产登记局同时还要制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衔接方案,完成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和系统对接,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对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也给出了具体职能划分:具体指导监督厦门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指导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社会查询服务;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承担争议案件调处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通过职责整合、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统一制度建设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但它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宏观,它将给普通百姓也带来利好和变化。今后市民进行不动产登记与信息查询,无需在多个部门之间跑动,只需要到位于登记机构设立的统一窗口,就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并领取统一的证书。办理手续得以简化,登记程序审批时间也缩短了,过去个人或单位要审批不动产登记,要花两个月,现在登记程序按规定必须在30日内完成,登记流程也简化为四步: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即完成登记。 作用 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意义? 为“多规合一”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一张图”现代权籍管理模式 不动产,是社会发展和民生利益的重要物质根基,涵盖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关乎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有效手段。由此,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的同时,各部门的职责也得以梳理,分工更加明确。市国土房产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政园林局等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的同时,又将协同合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 部门协同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下基础。海洋渔业部门建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林业部门建立林地使用权信息管理系统,农业部门正着手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国土房产部门先后开发应用“土地房屋权籍管理信息系统”、“地籍宗地信息系统”、“房产测绘信息系统”和“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系统”等。不动产登记局成立之后,将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木、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覆盖全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提供信息数据支撑,特别是各类土地房屋信息依托统一的网络平台、数据资源平台、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业务关联协同机制,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集成融合,实现“一张图”的现代权籍管理模式。 这样的情景,不仅作用于登记制度的协调统一,更是城市管理流程、管理体系的一次再造。 |
相关阅读:
- [ 10-18]广东仍有21个县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 [ 10-16]厦门市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 [ 10-1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程序基本完成
- [ 10-13]惠州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
- [ 10-11]厦门不动产登记局成立 将实现信息共享和公开查询 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