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老人带假老伴去公证帮人担保 发觉被骗后告公证处被驳

2015-11-04 07:50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王乃玲 漫画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70多岁的阿强怎么也没想到,好心帮人提供抵押担保,谁知竟代为偿还了银行上百万元。更郁闷的是,当初拿房子去做抵押担保时,他是瞒着妻子,且让人假扮妻子进行的。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阿强及其子女首先将矛头指向了厦门某公证处,其次才是阿民夫妇、办理贷款的银行职员小平和公证代理人小令。

拿假证去公证,拿到贷款

公证处为何成为第一被告?事情还得从2008年4月24日的公证办理手续说起。

2008年,阿民向银行贷款125万元,阿强瞒着妻子阿玉将两人名下的两套房产公证抵押做担保。

阿强说:“为顺利办下贷款手续,阿民夫妇、银行职员小平和公证代理人小令事先伪造了阿玉的身份证,还安排一女子假冒阿玉。”当时,为了办公证,他和假老伴等人连跑了两家公证处都没有通过审核,都明确表示阿玉的身份证是假的,直至到了本案中的公证处才通过审核。阿强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假老伴在他的签字旁按了手印,还注明“阿玉右手大拇指”。

2009年,拿着公证书,阿民顺利拿到了125万元的贷款。2010年,贷款到期,阿民还不上钱,银行追到了阿强这里。为保房产,经调解,阿强为这次抵押担保付出了103万元。

在阿强子女看来,假老伴一事完全是阿民骗老父拿房子出来做抵押的伎俩。“如果不是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房子不会抵押,银行贷款不会下来,也就不会有代偿100多万这件事!”阿强一家十分气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