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提取条件 七种情形可提取账户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7.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四种情形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三种情形提取余额时要注销账户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在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继承人可提取账户余额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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