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夫妻双双出轨离婚求赔偿 进法院互相揭短撕破脸面

2015-10-21 08:01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夫妻出轨漫画 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

“她与异性开房!”

“是他先出的轨!”

小强和小梅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一年,儿子出生,可就在婚姻即将走进第10个年头时,两人走进法院,互相揭短,撕破脸面。他们争的就三件事:是否离婚?儿子抚养权归谁?对方出轨是否应支付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

夫妻出轨离婚求赔偿

提出离婚的是小强。他提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妻子有见异思迁思想,严重违背了夫妻应互相忠诚的义务。为证明此说法,小强拿出了酒店证明、监控,称妻子与别的男子开房。小强请求法院判令,准许夫妻离婚,儿子归其抚养,小梅每月承担抚养费2000元。

同时,小强还提出,因为出轨,小梅应该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一开始,小梅并不同意离婚,一再强调两人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二人和睦相处。但小梅也提出,其也发现丈夫多次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开房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小梅解释,开房是另有目的。

如果非得离婚,小梅称儿子一出生就由其陪伴照顾,父母也有时间和经济照顾孩子,孩子应该由自己抚养,小强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梅还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还添置了房产、车等,只不过这些财产都登记在了小强父母的名下,这些财产价值数百万元,小强应给予其适当补偿。

另外,小梅也认为,小强与多名女性的不轨行为对其造成伤害,应支付精神抚慰金8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