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2
购买二套房 照样也有契税优惠 对于购买二套房,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条件的购房者,也能享受契税优惠。 在原来的政策中,只要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这一条件的购房者,都需要支付3%的契税。而按照新政策规定,对于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由原来的3%下降到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由原来的3%下降到2%。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而且,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都可享受税收优惠,无普通住宅与否的因素。 至于购买第三套住宅是否享受契税优惠,国家三部委在通知中并未提及。在厦门目前的税收政策中,是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专家表示,此次政策的亮点在于对改善性、二套购房的群体赋予了减税政策。此前对于二套房的购置,无论面积大小,都统一按照3%的税率计征。政策调整后,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由3%调整到1%,相当于按照首套购房的资格进行计算。而对于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从过去的3%的契税降到2%,使购置大户型的改善性用户获得利好。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交易气氛有积极的作用。 变化3 营业税优惠门槛 这次也降低了 此次税收优惠新政中,还有一项变化,那就是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在去年3月30日,曾经出台了“五改二”政策,也就是将交易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调整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而在这次的新政策中,对这一减免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放宽。相比之下,营业税的减免条件中,对于销售购买超过2年的住房,已不再区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均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这就意味着,目前存量房交易只有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地税提醒 等等再办房产过户好省钱 这份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通知,将于2月22日起正式生效,并且规定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该通知全部规定。 也就是说,厦门虽然房价高居全国第四,比广州还高,仍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导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市地税局正在加班加点,尽快调整相关税种的申报表和征管信息系统,确保满足房地产税收申报工作需要。为此,地税部门建议,在系统尚未完成改造前,办理房产过户的纳税人不妨暂缓办理房地产税收申报工作,很快厦门的税收优惠门槛将更低,买房更省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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