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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女子出狱后站街招嫖 以嫖资交换毒品进行吸毒

2016-02-25 11:29  金川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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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 (记者 金川 通讯员 潘伟芬)30多岁时,她与人同谋犯下了抢劫罪,被法院判了刑,好不容易改造出来,年过50岁的她却自甘堕落,染上了毒瘾,还走上了站街招嫖的道路,最终被厦门市集美区凤安边防派出所的民警当场抓获。

今年1月初,厦门市集美去凤安边防派出所接匿名群众举报,在集美杏林一带有人从事吸贩毒品。根据线索,民警在杏林一带进行调查。1月29日5时许,民警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一出租房进行冲击,并当场抓获企图销毁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现场缴获疑似毒品冰毒结晶40多克(毛重)。

原来,当天凌晨3、4点,郑某一男性朋友“小弟”拿着半袋冰毒、电子称及一些透明塑料袋等物品来到郑某的暂住处,后“小弟”称要出去找朋友,毒品就暂存在郑某处,同时“小弟”也同意郑某从中拿毒品吸食。

“小弟”出门不久,郑某便从那一小袋的毒品中拿出一小块,利用自己自制的冰壶吸食。就在郑某吞云吐雾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动静,担心毒品被发现的她连忙拿着毒品冲到卫生间内,企图将毒品从卫生间窗户扔出去,慌张的郑某将毒品扔到窗户上了,毒品也散落到卫生间地板及窗台上了,最终被民警查获。

民警调查发现,郑某今年已经54岁,来自福建闽侯,17年前,她因抢劫罪被法院判了刑,经过十年的改造,出狱后却还染上了毒瘾。

2012年郑某来厦“务工”,经过多地辗转,她在集美杏林租下房子,并在暂住处附近进行拉客招嫖。2015年11月底,郑某在站街时认识了一名自称为“小弟”的男人(情况不详),后面经了解,“小弟”也是一名吸毒人员,于是“小弟”便时常拿一小袋冰毒供郑某珠吸食,作为等价交换,郑某则不再收取“小弟”的嫖资。

郑某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吸食毒品冰毒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尿液检测呈阳性。近日,凤安边防派出所将对郑某向集美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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