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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发三大"红包" 自贸区赴台游今后更便利

2016-05-05 11:08:01崔晓旭 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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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孙春燕/文 吴晓平/图)国家旅游局出台了3项措施,让福建自贸区赴台团队旅游更加便利化。昨天,主管部门在厦门对外发布这3项措施。

政策红利倾向福建自贸区

国家旅游局在2015年批准福建自贸区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省居民赴台湾团队业务以及出台台胞在福建自贸区从事旅游职业等相关措施后,又于今年4月出台了3项支持福建自贸区赴台团队旅游便利化措施,赋予福建自贸区更多对台旅游先行先试功能。

这3项新措施包括:允许福建省赴台游组团社在平潭设立的分支机构利用“非福建户籍居民经平潭赴台湾本岛团队旅游可经有资质旅行社向平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措施经营赴台团队旅游业务;

允许福建省大陆居民赴台游组团社利用“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经福建乘坐邮轮赴台团队旅游的非户籍居民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措施经营赴台团队旅游业务;

允许福建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利用“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临时到闽的非户籍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措施经营赴金马澎团队旅游业务。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新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平潭对台海上直航口岸优势,吸引更多的省外游客到平潭旅游,促进平潭国际岛建设;有利于促进两岸邮轮旅游合作发展,助推构建海峡两岸邮轮旅游圈,有利于深化福建与金马澎区域旅游合作。

扩大开放旅行社领域

在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的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成了亮点。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它们试点经营福建省居民赴台团队旅游业务。

具体包括:对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区内投资设立旅行社,无经营总额限制;对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区内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要求、营业设施要求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大陆企业实行。

在“福利”的刺激下,截至目前,自贸区内新成立了13家台资合资、外资合资及台资独资旅行社。其中厦门6家,福州3家,平潭4家。

同时,放开台湾导游领队来闽执业。去年8月开始,允许台湾导游、领队经自贸区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核发证件,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实验区执业。

截至目前,共有83名台湾导游领队提交申请。省旅游局与台湾观光领队协会合作,在厦门举办台湾领队培训班,组织台湾观光领队协会会员参加培训,至今已有57名台湾导游、领队通过培训认证。

旅游新业态驶入“快车道”

自从厦门至澎湖“天秤星”号邮轮开通后,两岸间首条固定邮轮航线正式开启,此举标志着旅游新业态在厦门驶入“快车道”。

据了解,厦门自贸片区吸引欣欣旅游电商产业园等一批有实力的旅游网络运营商落地自贸区,目前该园区已与107家(其中9家台湾旅行社)旅行机构签订入驻意向,有34家企业入驻园区,其中包含22家大中型旅行社、1家台湾旅游发展协会和1家台湾旅行社,并成为旅游高校的“校外实训基地”。

此外,厦门自贸片区还成立“厦门两岸旅游要素交易中心”和“厦门两岸旅游创业基地”,成功引入“宝岛梦工厂文创乐园”,首批已从台湾导入27个在当地最受欢迎的观光工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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