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便利店把公共走廊当成自家店面 城管部门介入调查

2016-06-02 09:30:28何炳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便利店把人行走廊隔起来利用。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何炳进)近日,黄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金榜路151号之一的一家便利店把人行走廊隔起来利用,占道又影响美观。记者了解到,城管部门上周也接到了市民投诉,目前已介入调查。

近日,记者来到金榜路151号之一,看到一家“佳恩便利店”,在居民楼的屋檐下,原本一条走廊被挡板隔开,正门又用玻璃做成大门,远远看过去,明显比其他店面凸出一部分。

“我们店是新开的,搬进来就有了,不是我们建的。”便利店老板称,今年3月份开店时,就已经多出了这块区域,至于谁建的,什么时候建的,她也不清楚。店老板称,这家店面多年前就已经有扩建的部分,她认为扩建是在屋檐下,对行人通行影响不大,店门口前还有石阶和专门的人行通道。

记者发现在金榜路上,不仅这家便利店有扩建出来,相邻不远的一家餐饮店也同样用玻璃隔开人行走廊。

记者从思明区执法局梧村中队了解到,上周接到市民投诉后已经展开调查。“我们初步了解,的确是扩建出来了,调查后会责令整改。”对于金榜路上其他店面也有扩建的情况,执法人员表示会予以关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