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 通讯员 程雯琪)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公布2016年度厦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明确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432元,下限为150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和往年相比,今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只有一个,即6432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之所以这样调整,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厦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统一调整为12%,下限5%保持不变,今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将不再受理单位提高缴存比例的申请。 在办理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方面,用人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就可以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从7月1日起,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并领取了U-KEY的单位,可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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