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在厦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能免缴学杂费了。记者从财政部门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实施意见》有效整合了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着力推动厦门城乡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解读】 民办校 义务教育所有学生都享“两免一补” 过去,厦门对参加积分入学统筹进入民办校的外来学生免除学杂费,此次《实施意见》扩大了范围,对未经积分入学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予以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即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学杂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此外,普及免费教科书。文件明确,将免费提供教科书、正版学生字典和作业本范围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扩大了对民办学校学生的补助范围,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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