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非责任方不撤离受罚 8月6日12时19分,成功大道明发转盘往演武大桥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车辆占用一个半车道且未及时撤离,造成成功大道进岛车流滞留至吕岭路口。 12时23分,民警赶到现场,并将事故双方引导至快速路中队梧村转盘事故处理点处理,排除拥堵。在处理过程中,经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事故责任方在事故发生后,曾建议非责任方一起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先把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处理,但非责任方担心撤离现场影响责任认定及后期理赔,并不同意撤离现场,执意要保留事故现场,此举导致该时段成功大道进岛方向大面积拥堵。 民警当即对非责任方进行了口头教育,并依法对其开具“因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路面拥堵”的处罚。(记者陈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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