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门市将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悉,人社部门将牵头,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园林等部门配合,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全面实行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落实企业工资保证金和政府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严格落实《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交通、水利、市政园林、港口、铁路、电力及通信等行业的工程项目从2016年7月开始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并落实清偿欠薪责任。 此外,厦门市还将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并对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提高执法效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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