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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于8月30日-9月8日工作日办理2015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9月8日下午为补选)工作。申请人可于8月23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通知书》及《选房手册》,现房看房时间为8月27-28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户,应在8月29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经2016年7月19日及8月8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1802户申请家庭(未含本批次单列分配的16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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