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限购对象买二手房,遭遇一房两卖,能否追回房子?限购对象买一手房,付了钱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能不能收回房产? 近日,导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因限购限贷引发的官司不少,其中,既有限购对象胜诉成功维权的,也有限购对象败诉承担损失的。限购对象买房,究竟要注意些什么?限购政策出台后,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针对这些问题,导报记者请律师针对限购引发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 不幸:买了百万房产,意外遭遇限购 买房之后,限购政策出台,购房者意外遭限购,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吗?为此,购房者林先生和开发商闹上法庭。 2013年2月25日,林先生向开发商认购了一套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的房产,并支付预售定金5万元。数天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林先生向开发商购买上述房产,建筑面积115.58平方米,房款共计157万多元。 根据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当天,林先生要付清房款总价的30.1%,即47万多元;余款110万元,通过申办20年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但是,林先生购房之后,限购政策出台了。于是,开发商就以林先生系限购对象,而且逾期支付房款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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