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12月起免票儿童上厦鼓浪屿将实名制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016-11-28 07:43:46林爱玲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什么要发布这样的新措施呢?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在公告明确指出,根据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9月23日公布的第77号《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中第5条的规定:可以免费乘船的儿童及其他人员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向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申领免费实名制船票。为了落实《管理规定》,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将对互联网与微信购票系统进行升级。

晨报提醒您,如果您计划在12月起带身高不足1.2米的孩子上鼓浪屿,最好提前做好路线规划,预留好为孩子排队领取免费船票的时间,并且务必带上孩子的有效身份证件。

此外,特别提醒家长,每一成人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1名应按超过人数购买儿童半价票;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可购买半价优惠票,检票时核验身高,符合条件方可乘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