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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受理多起与“出轨”的案件 财产该怎么分

2016-12-11 09:4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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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丈夫找小三,妻子多分财产

离婚之时,出轨一方将在财产分割中付出代价。此前,厦门法院曾受理过一起因出轨引发的离婚官司,结果丈夫因为找小三,被判少分财产,近七成财产归妻子所有。

男子老林(化名)嫖娼被发现,还把性病传染给妻子,他为此写下《保证书》;但他并没有就此收敛,后又因婚外恋被妻子抓到,再次写下《承诺书》;可他还是恶习难改,不久后又被查到小三怀孕。

据妻子晓菲(化名)介绍,她的丈夫是开公司的,不料恋上自己公司的女职员,还为此抛弃妻子。这名女职员和晓菲丈夫有不正当关系至少三年了。2006年9月,老林因婚外恋离家出走。而且,老林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判令离婚。“婚后我们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只是,他有钱后生活作风不检点,我们感情才出现问题。”晓菲说,20年前,两人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并结婚。婚后,两人生下一个女儿。结婚后,两人也曾经同甘共苦,一起奋斗,做生意、开公司、买房子。直到丈夫认识了小三,夫妻感情才出现裂痕。

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晓菲分到了近七成财产。

专家说法

遭遇出轨可以索赔

配偶出轨,无过错的受害方就会多分到财产吗?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说,未必。因为,2001年修改生效的《婚姻法》仅仅将司法解释中的对隐匿财产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引入法律,而对于其他过错,规定了损害赔偿方式,而不是对财产分割的份额予以调整。而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婚姻法释义》,“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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