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 记者 薄洁)“我们小组集体土地中的一些石坎、水沟、田埂都被人承包了!谁会去承包这些本来就不归个人所有,又没有经济价值的土地?你们说奇怪不奇怪,这里面是否有鬼?”一封由海沧街道囷瑶村80余名村民联名的举报信,寄到了海沧区纪委;区纪委深入调查,揭开了这个蹊跷现象后的真相——原村民小组长林亚青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民林来兴、林亚爽的协助下,虚造土地承包租金缴交收据、土地承包合同,虚报土地承包面积,骗取青苗补偿款31万余元。 这起基层村干部的“蚁贪”窝案,给了人们什么警示?昨日,该案经办人员接受本报“监督在线”记者采访,剖析了这起典型案例。 【缘由】 村民举报“怪事” 承包合同有猫腻 2014年11月,海沧街道囷瑶村的80余名村民联名向海沧区纪委举报了一件“怪事”:囷瑶村第七村民小组集体公共用地被人承包了,这些地不属于个人承包用地范围,承包合同也未在村民小组公示……村民们怀疑,有人伪造了承包合同,骗取征地补偿款。海沧区纪委立即对举报信展开调查,果然在村民小组的承包合同中发现了蛛丝马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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