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外地职工春节过后返厦工作 交通补助最高300元

2017-02-03 09:12:15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江海苹)大年初六过后,外地职工陆续返厦工作。市总工会开展的“平安返厦”活动交通补助申报工作将于2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展开。在此期间,网络申报平台将开通。

据悉,春节过后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根据返厦路程可申请50元-300元的交通补助,补助周期从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总共45天。据介绍,今年的“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全部实现网上申报,不再接受人工办理。职工可通过厦门工会网、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

市总工会将交通补助金额划分为省内3档、省外5档,对于漳州、泉州、莆田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50元的交通补助;对于福州、龙岩、平潭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80元的交通补助;对于宁德、三明、南平的返厦职工,给予一次性100元的交通补助。而省外返厦职工,比如广东、江西、浙江的返厦职工,给予120元的交通补助;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给予150元的交通补助;广西、河南、山西、山东给予200元的交通补助;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河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给予250元的交通补助;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港澳台地区给予300元的交通补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