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新买的电梯频频出故障,难道是买了个“假电梯”?这可不是开玩笑,而是真实的案例。同安某工厂向富士电梯福建总代理商购买了6台电梯,检测后才发现不是“正品”,而是代理商东富公司自行拼凑的仿冒品。 思明法院一审审理认定,代理商此种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退赔已经收到的货款。 而代理商的法定负责人陈某也难辞其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发】 新电梯频出故障 一查全是冒牌货 2011年初,同安某工厂向泉州某电梯公司订购6台富士商标的载货电梯,泉州公司又以60万元的价格将业务转包给了东莞市东富电梯有限公司。东富公司是亚洲富士长林(新余)有限公司(简称“富士电梯”)在福建省的唯一销售代理商,合同进展顺利,电梯也很快安装至工厂内。 自开工伊始,这批电梯就“多灾多病”,频出故障不说,半年内有两次整改都没通过验收。2014年底,同安工厂与泉州公司因尾款支付问题对簿公堂,电梯质量也成了争议焦点。经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鉴定,6台电梯质量竟然均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当即被查封并停止使用。 更令工厂吃惊的是,进一步检测表明,这6台电梯很可能不是正品,而是贴着富士商标品牌的冒牌电梯。假冒注册商标是犯罪,此案也由民事合同纠纷升级成为刑事案件。 正规渠道购买的电梯怎会有假?造假的究竟是谁?经过侦查,一个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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