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系统性改革,形成可复制经验 发展规划管目标,城乡规划管坐标,土地规划管指标。正如海沧大屏山公园建成过程中的插曲一样,由于过去的“多规共存、各自表述”,厦门规划之间相互矛盾、不和谐,造成规划的约束和整体管控作用失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对症下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多规合一”工作的探索。 经过探索与实践,厦门“多规合一”起步早、走得快,初步解决了空间规划冲突问题,搭建了城乡区域资源环境统筹发展的平台,已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 审批流程改革方面,审批服务时限从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施工许可证核发,由改革前的345-532日,压缩到147-196日(该时限包括审批与中介服务),前期工作总时限则压缩了1/3以上。 审批环节也得到了明显优化。据王秀荣介绍,通过调整审批事项办理阶段、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出台负面清单、合并部分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跨部门联合评审以及同级办理同级审批等流程再造,实现了事项办理的无缝对接。通过“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大幅度减少申请材料”。 “多规合一”新流程已在厦门全市范围内运行,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的最新资料显示,厦门市“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运行以来,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2906件在市“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上运行。这些项目,基本能按要求在新流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城市不同,厦门的“多规合一”是系统性、整体性的体制改革。因此,几年来,厦门市规划委共接待了近200个来自全国各地的专题考察团,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也接待了数以千计的专题考察团成员,他们都是前来“取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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