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张宏 高志伟)“八项规定”实施五年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问责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调动各方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媒体的宣传功效,同频共振,以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之变。 新风:开门反腐 畅通举报渠道、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利器。 在媒体公布12388举报电话、网站、信箱等举报方式,打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开通手机APP反“四风”一键通,创设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设立网站曝光台,织密了群众监督网络,便捷了群众举报方式。同时,让民评代表直接参与监督检查,以小分队形式深入暗访,或是跟随市纪委督察组一同监督,使民评代表成为群众监督最为直接的有生力量。 通过《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厦门电视台“监督视线”、市纪委监察局“鹭岛清风”网站,持续重申纪律要求、报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在重要节点连续刊登监督执纪系列报道,形成持续的压力传导和强大的舆论声势。市纪委在综合通报的基础上,6次专题通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问题,并将这些通报的问题通过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5年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197期333起典型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这些监督平台实现了通报信息和举报信息的双向对流,实现了“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使群众监督无处不在”的“开门反腐”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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