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安娜)新买的车竟修过,团购的餐饮店竟无证。在厦门人的日常消费中,去年发生哪些大事?昨天,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保委联合发布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由消保委律师团成员加以点评,警醒商家和消费者如何诚信经营和维权。 小店电子秤有猫腻一键加一斤 2017年8月的一次检查中,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思明区致尼士日用品店内发现,该店电子秤存在“不同按键对应+100g―+500g的误差”,涉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随后,执法人员从店门口堆放的写有“芒果”字样并贴有快递运单的5箱快递箱中随机抽取一名收件人朱慧,现场拨打电话核实,对方却表示并非朱慧也未到厦门购买过芒果,此外该店还涉嫌无证擅自从事芒果汁制售并销售雪糕。 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处以罚款6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7元。 餐饮店无证进驻“美团网”被罚15万 2017年7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绵阳市涪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的案件移送书,称该区成蓉记香辣蟹爬爬虾餐饮店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与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户入驻合同,并在该公司所属的“美团网”上发布了三款团购产品。 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发现,该餐饮店于2017年4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7月1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早在4月24日,该公司便与该餐饮店签订了《商户入驻服务合同》。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两个多月经营时间里,该店通过“美团网”共产生消费4580元,“美团网”收取消费额的5%(即229元)作为平台运营服务费。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9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虚假宣传盯上老年人推销保健品 2018年1月,梧村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称,厦门市思明区平鹏食品店“幸福之家”保健品销售点(文屏山庄)长期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医疗器械理疗仪。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当事人手提电脑中的视频资料和印制的宣传单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内容,依法将手提电脑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该广告视频中宣传“健得福”心脑血管治疗仪对冠心病、高血压等8种症状有治疗作用,但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标注的适用范围是“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视频中广告还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做证明的违法行为。课件中还宣传“纳豆激酶”对高血压等有治疗作用,但实际上“纳豆激酶”并非药品。 执法人员最终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处以罚款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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