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 (记者白若雪)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为推进厦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市财政局等部门近日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这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厦门已有中国人寿、平安养老、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泰康养老、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和阳光人寿8家保险公司具备个人税延养老保险销售资质,其中,太保、中国人寿等已在厦开售。 据悉,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按照“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原则设计,充分体现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 厦门相关部门表示,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有利于厦门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也有助于增强厦门对一些具有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高收入人才的吸引力。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厦门将积极推进信息联网系统建设,消费者购买税延养老保险后,保险公司将为消费者在税延养老保险专用信息平台上注册唯一性账户,账户将每月为参保人出具税延养老保险扣除凭证,并将于2018年7月份实现与税务系统金税三期的后台数据对接,消费者在纳税申报时,税务系统可直接予以税收抵扣。同时,参保人还可通过信息平台自主查询个人账户内的产品信息、资金信息、税前扣除信息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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