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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可在厦独资设娱乐场 福建出台“17条”措施

2018-07-10 08:48:28林芹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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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石雕大师廖德良(中)成为首位获评福建省非遗传承人的台湾同胞

东南网7月1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实习生 倪琦/文网络图)鼓励台胞在福建申办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台胞可参评福建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允许台湾地区投资者在福建省设立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福建省文化厅9日公布了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的17条措施。

推荐台胞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这17条措施是对福建省66条实施意见中涉及文化部门有关条款内容的细化和落实举措,内容涉及文艺创作演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人才等方面。

此次出台的17条措施中,很多福建已经先行先试。福建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舒琳说,去年福建省文化厅在台湾同胞参评福建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方面已在大陆率先进行尝试。今年台湾石雕大师廖德良成为首位获评福建省非遗传承人的台湾同胞,享受福建省代表性传承人同等待遇。下一步福建省文化厅将继续面向台胞开展福建省非遗传承人评选活动,扩大评审范围,并推荐台胞参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允许设独资娱乐场所

此次相关举措提出,允许台湾地区投资者在福建省设立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福州、厦门、平潭三地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允许在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福建省设立大陆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对此,福建省文化厅市场与产业处处长苏忠明表示,相关政策之前已在福建自贸区先行先试。

邀台青来闽深度实习交流

福建省文化厅将于近期举办系列活动:7月13日至18日,“走万里茶道,寻朱子足迹”百名台湾学者(学子)福建南平摄影营活动;7月18日至25日,在福州举办“情系青春——两岸青年榕城行”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等。

据介绍,福建省文化厅还将搭建“台湾实习生来闽实习家园”平台。今年继续邀请15名台湾青年进驻省内文化企业、文创园区等单位进行深度的实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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