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个停车场、35条道路上的路面停车位重新分类,并按相应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调整后停车收费标准没变,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和停车位数量增加 厦门日报讯(记者林雯)厦门市发改委昨日发布了最新的《厦门市本岛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类别清单》,从8月1日起,41个停车场、35条道路上的路面停车位被重新分类,并按相应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并维护好停车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市本岛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变化,市发改委于近日重新梳理并动态调整了相关收费类别清单。调整后的停车收费标准没有变化,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和停车位的数量有所增加。 先看停车场,执行一类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中,思明区新增轮渡地面停车场等7个停车场,湖里区新增厦门市中医院停车场等2个停车场;执行二类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中,思明区新增厦门大学医院停车场等8个停车场,湖里区新增五缘湾运动馆停车场等8个停车场;执行三类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中,思明区新增档案大楼停车场等8个停车场,湖里区新增薛岭公墓外停车场等8个停车场。 再看路面临时停车位,思明区新增成功大道桥下西侧这1个一类路段,湖里区新增江头中队门前道路等5个一类路段;思明区新增会展南三路等5个二类路段,湖里区新增金丰路等19条道路的二类路段;三类路段仅思明区新增曾厝垵北路等5个路段。 总之,从8月1日起,岛内按政府指导价收费的停车场数量将达到72个,其中一类停车场23个,二类停车场23个,三类停车场26个;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共202个,一类路段24个,二类路段162个,三类路段16个。 【提醒】 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要明码标价 市发改委提醒,各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根据最新明确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类别,在厦门市价格及收费公示登记平台(http://price.xmdpc.gov.cn)做好登记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允许自主下调),主动接受市民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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