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 打通村务监督“最后一公里” 翔安区新店镇大宅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文件规定。陈秋凉 摄 东南网12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通讯员 陈景赐 叶剑雄 余庆东)不久前,厦门市翔安区不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含村改居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都拿到了一份新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在今年翔安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备受百姓期待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迅速走上前台。如何更好地发挥这支监督队伍生力军作用?如何更快地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在这份文件中,都可以找到答案。 由翔安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联合制定的这份文件有3000多字,在不少人看来,这也是此前翔安区出台的《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推行“1152”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具体化,围绕着“监督”这个关键词,新政无疑将把翔安区的村务监督工作推向新的广度和深度。 记者注意到,村务监督委员会该做什么,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在文件中都有着明确的界定——在镇(街)党委(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 在村务决策方面,实行参与式监督;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实行动态式监督;在村务、财务公开方面,实行程序式监督;在村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实行全程式监督……这样的创新性举措,闪现着管理的科学、睿智,也充分彰显了“办法”的全面、先进。 不仅如此,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干部自觉遵守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的有关制度和廉洁履职行为规范等情况,也通通被列为监督对象。 熟悉村务管理工作的同志感慨地说,这次翔安区对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是动真格的了。这一点,仅从此次新文件确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便可明显地看出来——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工作台账制度等,这些制度条条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把自己的职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翔安区纪委监委还专门组织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和部分示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到湖里区殿前街道高殿社区和海沧区新阳街道霞阳社区参观学习,这2个居务监督先进典型各有代表性,其不少举措和做法都对翔安区接下来的村务监督工作带来重要的借鉴作用。 “出台‘办法’,目的就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民监督村务的主要形式,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操作办法,全面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督促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为我区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翔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相关阅读:
- [ 12-11]29万人次围观!翔安区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圆满结束
- [ 12-11]走进“2017年全民阅读先进单位”翔安区图书馆
- [ 12-11]厦门翔安区召开全区宣传思想工作暨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
- [ 12-11]厦门翔安缤纷购本周五开幕 消费大餐打包奉上
- [ 12-11]“把脉”问题 厦门翔安区昨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