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不降质,厦门患者受益大 3月18日起,患者开始在厦门各试点公立医疗机构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资料图片) 东南网3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抒捷 杨珊珊)去年11月,为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国家有关部门选择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7个副省级城市,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试点城市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进行带量议价,25个中选药品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在全国范围内最早落地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中选药品到达医院并开给患者使用。据介绍,3月15日,全市59家试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中选药品采购;18日起,患者开始在各试点公立医疗机构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那么,带量采购落地后效果如何?日前,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用药患者。 A 新政落地,患者感受明显 今年33岁的胡女士,患慢性乙型肝炎已有10年,平均每周都要服用一盒名为恩替卡韦的原研药品。“一盒进口药175元,算下来一年在这上面要花八九千元,差不多相当于我两月的工资。”她说。 当得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率先在厦门落地,3月18日就可以到公立医疗机构买到仿制药后,胡女士一大早就赶到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看病开药。该院消化内科医生为她开了2盒中选的仿制药品,每盒价格17.36元,每片仅0.62元。“这样大大减轻了我的负担。”胡女士说。 这是厦门开出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第一张处方,而此次让胡女士等患者受益的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共有25个药品中选,其中22种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其余3种为原研药,涵盖了抗癌、降血脂、降血压等多种药品。据悉,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中选药品通过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就是说虽然价格降了,但药品的质量并没有降低。”厦大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乐家振告诉记者,医院很早就在院内组织培训,要求全体医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患者使用价廉质优的中选药。此外,还根据2017年的用药情况和使用量,订了22种中选药,并进一步完善药品的贮存条件,保障药品质量并及时足额供应。 不只是患者,医务工作者们也十分支持带量采购。大家认为,患者从正规渠道购买质优价廉的药物,能让他们获得高性价比的治疗方案,也可以提升治疗的依从性和安全性。 以热播电影《我不是药神》中“格列宁”的原型格列卫为例,作为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原研药品,其每盒高达1.05万元的价格,让电影中的主角铤而走险去海外“背药”。如今,患者在厦门就可以买到由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仿制药,每盒仅需623.82元。 值得一提的是,肺癌靶向药吉非替尼片原研药品易瑞沙中选,同样规格的药物价格从此前每盒2280元降至目前的547元。这也将倒逼非中选的原研药药价合理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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